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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长雨介绍知识产权局重组后的职能: 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 时间:2018-04-26 阅读:2028 次
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24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于慈珂介绍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向申局长提个问题。我们知道在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想请您介绍一下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组后的主要职能有哪些?目前重组工作的进展如何?谢谢。

申长雨:谢谢你的提问。为了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的问题,完善知识产权的管理体制,在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中央作出了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重要决定,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义重大,是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特别是通过这次改革,在纵向上,有利于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横向上,有利于发挥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组合效应,更好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

按照中央改革的决定,重新组建以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的重要职能:

第一,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特别是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

第二,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商标、专利的行政执法。

第三,负责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

第四,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按照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

目前我们正在按照中央的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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