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类
化学原料
第2类
颜料油漆
第3类
日化用品
第4类
燃料油脂
第5类
医药
第6类
金属材料
第7类
机械设备
第8类
手工器械
第9类
科学仪器
第10类
医疗器械
第11类
灯具空调
第12类
运输工具
第13类
军火烟火
第14类
珠宝钟表
第15类
乐器
第16类
办公用品
第17类
橡胶制品
第18类
箱包皮具
第19类
建筑材料
第20类
家具
第21类
厨房洁具
第22类
绳网袋蓬
第23类
纱线丝
第24类
布料床单
第25类
服装鞋帽
第26类
饰品纽扣
第27类
地毯席垫
第28类
健身器材
第29类
食品
第30类
方便食品
第31类
生鲜动植物
第32类
啤酒饮料
第33类
酒类
第34类
烟草烟具
第35类
广告销售
第36类
金融物管
第37类
建筑维修
第38类
通讯服务
第39类
运输贮藏
第40类
材料加工
第41类
教育娱乐
第42类
网站服务
第43类
餐饮住宿
第44类
医疗园艺
第45类
社会服务
第十四类主要包括贵重金属,某些贵重金属制品或镀贵重金属制品,首饰和钟表及其零部件。 本类尤其包括: ——首饰,包括仿真首饰,例如:人造宝石首饰; ——衬衫袖扣,领带饰针,领带夹; ——钥匙圈和钥匙链以及上面挂的小饰物; ——首饰用小饰物; ——首饰盒; ——首饰和钟表的零部件,例如:首饰用扣环和珠子,钟表机芯,钟针,表发条,表蒙。 本类尤其不包括: ——作为数据处理设备的智能手表(第九类); ——非首饰用、非钥匙链用、非钥匙圈用小饰物(第二十六类); ——按照材质分类的非贵重金属制或非镀有贵重金属的艺术品,例如:普通金属艺术品(第六类),石、混凝土或大理石艺术品(第十九类),木、蜡、石膏或塑料艺术品(第二十类),瓷、陶瓷、陶土、赤陶或玻璃制艺术品(第二十一类); ——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贵重金属制品,例如:绘画、装饰、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第二类);牙科用金汞合金(第五类);刀叉餐具(第八类);电触点(第九类);金笔尖(第十六类);茶壶(第二十一类);金银线制绣品(第二十六类);雪茄烟盒(第三十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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