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可以找专业的梅州市融易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办公地址及时间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
咨询电话:86-10-63218422 86-10-63218423 86-10-63256488
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
四、续展的书件格式
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五、商标续展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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