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商标异议流程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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